bet365赔率特点

科学研究 首页» 科学研究» 科研项目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新)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修订稿)
 
为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鼓励教师多出创新性的科研精品,促进我校的学科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学术地位日益提升,实现从教学、科研型向研究型国家重点大学转变的战略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的实施对象为我校在职教师、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完成的科研成果或承担的科研项目以及基层科研管理部门。
第二条  学校科研奖励的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占学校科研经费支出的一定比例。
第三条  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的类型和奖励标准
(一)学术论文奖及其标准
1.在被《科学引文索引》(SCI)、《人文社会科学索引》(SSCI)《工程索引》(EI)和《艺术人文引文索引》(A&HCI)期刊收录的国外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000元。上述期刊均以中国科技信息所提供的年度检索报告为依据,申报者需提交论文原件或期刊封面及全文的复印件以及出具的检索证明。
2.在国内A类(CSSCI目录中当年各类排名第一)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6000元;在国内B类(CSSCI目录中当年各类排名前20%)学术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
3.《人民日报》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在《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
4.为鼓励学科交叉与融合,数学、计算机等理工类专业的学术论文,如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揽》(当年最新版本)该类排名第一的期刊上,每篇奖励6000元;发表在排名前20%的期刊上,每篇奖励2000元。
5.说明:
(1)发表在各类核心学术期刊上的学术论文,每篇必须在4000字(含)以上,方能按上述标准予以奖励;每篇若在4000字以下,则按上述标准的一半予以奖励。
(2)发表在上述报纸理论版上的学术论文,每篇必须在1500字(含)以上,方能按照上述标准予以奖励;每篇若在1500字以下,则按上述标准的一半予以奖励。
(3)与校外人员合作发表的论文,我校教职工必须是第一作者,方可按上述标准的一半予以奖励。被SCI、SSCI、EI和A&HCI国外期刊收录的论文,第二作者奖励6000元,第三作者奖励3000元,排名第四及之后的不予奖励。
(4)在以上各类期刊的增刊、专刊等发表的论文不予奖励。
(二)研究、咨询报告奖及其标准
研究咨询报告由各级党政机关采纳的,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
1.研究咨询报告由中共中央、国务院采纳的,每篇奖励15000元;由省部级党政机关采纳的,每篇奖励6000元。
2.申报奖励的研究、咨询报告必须出具加盖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及省、部委公章(以国徽章为准)的采纳意见的证明。
第四条  获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成果奖的奖励标准
1.对于获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奖励的成果,学校按下述标准予以奖励:
    金额
级别
国 家 级
(著作)
国 家 级
(论文)
省 部 级
(著作)
省 部 级
(论文)
一等奖
5万元
3万元
2.0万元
1.5万元
二等奖
4万元
2万元
1.5万元
1.0万元
三等奖
3万元
1.5万元
1.2万元
0.8万元
 
2.国家级奖是指以中央(国务院)名义颁发的社科或科技优秀成果奖,如国家科技进步奖、“五个一”工程奖等;省部级奖是指以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名义颁发的社科(科技)优秀成果奖,包括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北京市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北京市科技进步奖、国家图书奖以及孙冶方经济学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奖等教育部认可的全国性基金会奖。
3.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时,学校不重复计算,将按最高奖励等级予以奖励。
第五条  高层次科研项目的奖励标准
(一)国家级、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奖励
1.获得立项批准的国家级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项10万元、8万元、5万元和2万元。
2.获得立项批准的省部级级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项8万元、6万元、3万元和1万元。
3.说明:
(1)国家级项目是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部级项目是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科技部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通过教育部招标)、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
(2)项目奖励金分两次下发,在课题经费划拨到学校帐户后下发50%;其余50%在项目按期结项后下发,如项目延期一年后仍不能结项,则不予发放。
(3)凡未标明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的立项通知,一律视同一般项目。
(4)国家级和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如按规定给予配套经费支持的,不再按上述规定进行奖励。
(二)横向科研项目奖励
1.项目经费20万元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按项目经费总金额的1%对项目负责人进行一次性奖励。项目经费50万元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还可同时获得减免1%管理费的奖励,100万元以上的将减免2%。
2.横向科研项目奖励的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
3.经费划拨到学校帐户,由科研处负责管理的横向课题方可给予奖励。
第六条  科研管理组织奖
学校根据各学院(部)、研究机构的科研管理工作情况,综合考虑各单位争取到的校外科研项目数和经费数、科研成果的质和量、获奖情况、组织学术研讨会及学术报告的情况、对学校科研工作的支持情况、日常科研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等,择优颁发科研管理组织奖。
1.科研组织奖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个,奖励5000元;二等奖
2-3个,奖励3000元,三等奖3-5个,奖励2000元。
2.获得科研组织奖的学院(部)、科研机构应将奖金用于奖励本单位在科研
活动组织与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主管科研工作的领导、学系主任、科研秘书等。
3.科研组织奖每年年底由科研处组织评选。
第七条  学校鼓励各学院(部)、科研机构对本单位的教师及双肩挑教师的上述科研成果予以配套奖励。
第八条  相关要求
1.所有申请奖励的论文,不论发表在报纸或学术期刊上,必须署明作者单位,即: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者,在学校科研管理网络平台上填报后,将科研成果(论文、研究报告及采纳证明等)原件交由各学院(部)汇总后于每学期末到科研处统一办理奖励申请手续。
第九条  如遇学术上难以界定和判断之事,可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议定。
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在科研处。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8年9月  日